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实验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和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细化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周至少对实验室主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一次,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注意防火防盗。
三、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四防、四关(关门、窗、水、电)工作。
四、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五、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工作日志记录和值班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记录做到及时使用及时记录。为保证安全,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六、实验室钥匙由专人掌握,严格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
七、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严禁在实验室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
八、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齐消防器材,置于易取之处,妥善保管,做到可靠、有效、会用;配置的灭火器等,任何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要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应马上报警,及时向保卫处和上级报告。
九、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和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未经院(系)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十、爱护仪器设备,合理使用公共资源。进入实验室人员未经负责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浏览非法网站或观看黄色、反动音像制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上机。不准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
十一、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经指导教师查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教师需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下班前,实验室负责教师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总电源、水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十二、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查验设备数量、关好门窗,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十三、未经实验室资产管理人员和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借用设备器材的人员调离,必须向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缴清所借物品。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该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双方交接,并有领导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报废、改造等,必须经资产管理处严格审批。
十五、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5年11月10日